河南省委副书记俞红秋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来源: | 作者:深圳创艺鸿转发 | 发布时间: 2020-06-17 | 21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河南省委副书记俞红秋在全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视频会议是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殡葬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

      殡葬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关系民生的大事,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殡葬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今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23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成立全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序推进殡葬工作进行部署。下面,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就做好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责任感紧迫感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助推中原更加出彩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要深刻认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央下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文件,都对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殡葬工作和殡葬改革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有利环境。可以说,殡葬改革工作是中央一贯倡导的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和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河南落地生根。

       二要深刻认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殡葬是送别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站,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截至2018年底,我省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总数超过1000万人,属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期盼获得更加体贴、温暖、优质、人性化、个性化的殡葬服务,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对我省来说更加迫切。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逝有所安”作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民生需求的延伸,把殡葬这个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生死大事”抓好,把每个人的“身后事”办好。

       三要深刻认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殡葬活动蕴含的尽孝、家和、伦理等观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民族凝聚力的增强,可以起到正面的、积极的作用。然而,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一些封建、落后丧葬习俗,骨灰装棺土葬等行为,不仅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相悖,而且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文明风尚格格不入。同时,高额的丧葬支出是群众的沉重负担,“一丧三年紧”也是一些群众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摒弃封建落后思想,积极推动殡葬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使现代殡葬活动成为传递亲情、传承精神、凝魂固本的重要载体,使殡葬改革成为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途径。

      四要深刻认识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破解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着力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推动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崇尚节俭的文明之风日益浓厚,基本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广,丧殡葬一体化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思想不够重视。一些地方没有将殡葬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没有作为民生民心工程来抓,甚至长期不研究,导致个别地方殡葬改革工作长期停滞。二是宣传不够到位。移风易俗没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群众对殡葬政策不清楚、不理解、不认同、不支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丧葬事宜随波逐流、盲目跟风攀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全省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仅7%;《殡葬管理条例》实施20多年了,全省仍有1个省辖市、7个县(市)没有殡仪馆;殡仪馆现有的火化炉,近一半尾气排放不达标。四是一些地方火化率偏低。2018年全省火化率仅有19.2%,与全国48.9%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个别市县甚至不到1%。五是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弱化。一些地方将殡仪馆承包给社会公司运营,个别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擅自设立项目、提高价格,群众意见很大。面对这些短板和弱项,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所在,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稳步分类实施,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抓住关键重点,有力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明确了2019-2021年殡葬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2019年,完成省辖市、县(市)殡仪馆危房改造和50%环保不达标火化设施更新改造。2020年,每个省辖市、县(市)建成1个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50%的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2021年,每个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我们要坚持教育引导、改善服务、党员带头、政策激励、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注重宣传引导,着力强化思想认同。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时代新风的社会变革,难在观念转变,困在思想认同,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教育引导为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张旗鼓、态度鲜明地宣扬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好电视广播系统、农村集市、村务公开栏、村文化墙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宣传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倡树惠民、绿色、文明、简约的新风。二是开展道德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议事协商,规范开展红白事活动等。将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进行有效治理。三是发挥传统文化浸润作用。大力弘扬传承中原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清明节、春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孝道资源,不断拓展殡葬服务设施追思教化的外延功能,打造优秀殡葬文化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的思想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赢得群众的情感认同,让文明殡葬新风成为群众的自觉习惯。

       二要优化资源布局,着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殡葬设施是做好殡葬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了2019—2021年全省殡葬设施建设任务,近日省政府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一是规划先行。立足现实需求,着眼长远发展,抓紧制定和完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基本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要求相适应。二是因地制宜。公益性安葬设施应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公益性事业用地划拨,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得改变。各地要按照辐射区域人口数量、满足10年使用需求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面积。三是建管并举。加强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管理有制度、运行有经费、人员有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殡葬设施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近年来,一些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机构存在服务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要始终把服务质量作为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引导殡葬服务单位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让逝者体面告别,让亲属得到告慰。一是加大服务供给。对于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服务,要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对于群众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殡仪服务需求,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同时,要注重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产品。二是规范服务标准。依法健全遗体接运、殓殡、告别等事项管理制度,完善丧、殡、葬一体化服务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三是强化服务监管。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和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探索建立最高限价制度,确保殡葬服务各个环节、各个流程始终处在有效监管之中。

       四要围绕困点难点,着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是殡葬改革的重点,也是要着力突破的困点难点。这两项指标不提高,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设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都将失去意义,同时与国家的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要求不相符,与殡葬改革的方向不一致。一是科学划分两区。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明确的标准和程序,根据各地人口、交通、耕地等状况,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为殡葬政策执行提供基本保障。二是落实遗体处理政策。在火葬区,除有国家政策规定外,遗体必须实行火化;划为火葬区而暂未建成殡仪馆的县,遗体火化暂由临近的市、县殡仪馆承担。在土葬改革区,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三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今后,所有新建公墓、骨灰堂要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原有经营性公墓新开发使用区域应符合节地生态安葬标准,鼓励使用可降解材料。各地要积极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统筹用好行政、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等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

       五要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我省殡葬领域还存在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墓地滥占耕地林地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标本兼治,在抓突出问题整治上持续发力,用钉钉子精神,下功夫做好后续工作,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更满意。一方面,要深化巩固整治成果。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于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豪华墓、天价墓、活人墓、宗族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我们又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各地要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对一些符合实际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不断强化殡葬领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日常工作监管,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利用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或垄断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净化殡葬市场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殡葬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保障逝者得其葬,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长远规划,细化具体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健全领导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省里成立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24个省直部门(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省里下发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合心合力做好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市县党委和政府是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相应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解决殡葬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列入对照检查内容,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注重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坚持尊重规律,不搞“命令式”。移风易俗在本质上是教化人心,群众观念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能简单地搞强迫命令。要坚持思想引导与示范带动相结合,政策激励与完善设施相结合,制度约束与改善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逐步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接受、参与、支持殡葬改革。二是坚持循序渐进,不搞“运动式”。要充分考虑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立足发展需要,尊重民风民俗,积极探索符合政策规定、适应群众需要、体现文明进步的方式方法,绝不能急躁冒进、搞运动。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这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没有对火化率提出硬性指标,就是怕各地搞“一刀切”,落实到基层变形走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自己心里要有本账,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又要有各具特色的实践路径,创新方法、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要定期进行检查。

       三要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地要制定专门的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预算,整体考虑,整体推进,确保有完善的殡葬服务设施,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基本需求。二是完善惠民政策。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从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的免费。下一步,在这四项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要把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事业单位人员,确保公益属性。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工作人员缺乏问题。要加强殡葬管理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建立殡葬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强化职业培训,提升殡葬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要发挥示范作用,压紧压实责任。殡葬风气关系每个人、每个家庭和全社会的风气,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起着重要导向作用。2013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2014年,我省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两份文件下发五、六年了,但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去世后仍没有实行火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转变,促进整个社会风气向上向好。要将党员干部治丧情况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拓宽监督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测评,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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